不少計劃成員以為持有 BNO 護照或回鄉證,便可直接以「永久離港」相關理由申請提早提取 MPF。實務上,單憑這些證件往往未能成功,原因與政策及證件性質轉變有關。

為何 BNO 未能成功提取?

由於政治因素,於 2021 年,香港政府已不承認 BNO,因此移民英國人士,不可再以 BNO 作「永久離港」為由提取之申請。換言之,即使個人持有 BNO,亦不代表該證件可作為現行申請框架下的有效證明文件。

申請人需要按現行要求,準備能夠真實證明其永久居住其他國家/地區的相關文件,而不是依賴已不再被承認作該用途的證件。

為何回鄉證未能成功提取?

2022 年 1 月後,回鄉證只承認是旅遊證件,而非永久居住之有效證件。因此,*單憑回鄉證不能申請。計劃成員若移居內地或其他地區,仍需另行準備可證明永久居住安排的真實文件,並配合身份證明及戶口資料一併處理。

證件不足時應如何處理?

若現有證件不足以支持申請,應先了解需要哪些真實文件,並在專業協助下補齊,而不是勉強以單一旅遊或歷史證件硬闖申請。準備階段包括核對個人帳戶與現職帳戶資料、評估是否需要持牌顧問整合,以及安排律師協助辦理缺少之文件/證件。

文件齊備後,才進入遞交申請、必要時補充解釋,以至最後收取支票及辦理相關聲明/證明的階段,整個過程才能更穩妥。

結語

BNO 與回鄉證的用途與法律定位已改變,不能再被視為「一證過關」的提取依據。若閣下正因移居安排而查詢提取 MPF,建議先核對現行要求,並以真實、有效的居留證明作為基礎,避免因證件誤解而反覆失敗。